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实务运用中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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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施工公司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以及施工环境等的复杂性,经常出现由于在增值税缴纳义务发生时判定不正确,所造成的企业提前确认纳税义务或滞后纳税的情况,给公司的合规管理埋下了税收管理隐患;甚至在企业个别的税收检查中,由于税务机关人员和企业员工之间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与认识产生了争议,从而造成企业内部存在缴"冤枉税"的情况,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和企业预缴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的时间差异、以及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对于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和分析。
出处 《中国经济评论》 2023年5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6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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