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森林采伐限额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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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贯彻落实《森林法》的重要内容,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森林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和林业部的有关规定,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问题做以下探讨。一、年森林采伐限额的范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各单位年度森林资源采伐消耗的最大限量,即所有经人为采伐活动而引起的资源消耗,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均包括在内。因自然灾害产生的不可予见的资源消耗不包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林业勘查设计》 1990年2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