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动产抵押权优先受偿效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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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担保制度解释”及相关学说否定了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效力。其违背了担保物权基本的制度目的,对抵押人的一般债权人过度保护。从解释论角度而言,其违背了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的要求。即便认可该思路,亦无须采登记对抗主义后再否定未经登记动产抵押的优先受偿效力,直接将登记生效主义贯彻至整个抵押权制度即可。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时代教育》 2023年11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8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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