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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锦州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市组建了由中心户、基层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网络,力争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屯、难事不出村。图为义县七里河镇大荒地村中心户长(右1)在农业生产中化解邻里纠纷。
作者 书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长安》 2009年6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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