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困境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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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无论是在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是在执法监督、组织协调公安法制建设上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法制部门人员配备不足且整体法律素质不高,职能定位不明确,制度缺失导致工作被动,陷入困境。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基层公安法制部门的工作活力和效率,必须明确法制部门职能,探索分层次的案件审批制度,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职级待遇,实现法制工作的制度化和现代化。
作者 陈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9年3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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