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庭审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警察作证问题逐渐浮现。近年来,相关文章可谓车载斗量,关注的目光大多直接投向警察出庭作证的制度设计。然而,当前我国民众对包括警察在内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认同感普遍不强,法律信念尚未形成。警察作证想要跳过提供书面证言的“作证”阶段,而直接对“出庭作证”予以要求,似乎显得有些激进和盲目。因此可以先就“警察作证”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探讨其实务操作,待这一观念深入人心后,再就“出庭”予以相应要求。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