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尽一份义务 发一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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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雷锋(1940-1962),湖南省望城县人,1958年进入鞍山钢铁厂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红旗手、生产标兵等。1960年1月入伍,同年11月入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2年8月因公殉职。毛主席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习他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精神。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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