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型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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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是指一国根据居民的国籍和居留情况确认其身份和权利义务的范围。澳大利亚跨国流动人员福利金制度、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制度是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在实践中运用的代表。我国仅以国籍原则为认定本国人和外国人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原则,在现实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建立以国籍和居留相结合为指导原则的动态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能够解决静态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产生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国与世界的融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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