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旧政协的协商民主之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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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6年的中国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历史上一次特殊背景下的民主实践。这次协商会议契合了协商民主的一些要求(平等、包容和理性)和特征(合法性、公开性与责任性)。从整体实力和人心向背来看,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大致处于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而政协代表名额的争议与《宪法草案案》的修改过程则体现了包容和理性。但是,其协商民主的底色又是脆弱的,这种脆弱在某种程度上也预示了它的破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惠州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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