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实践模式探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要改革现行种类庞杂的事业单位首先必须进行分类。未来改革方向性分类主要是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实践中,代表性的分类模式有广东、深圳、山西等地几种模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