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与地域文化——1954年至1978年广东省S县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争端解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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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始终是中国国家的根本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所在地,时至今日,农村问题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关键问题。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是法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都予以关注的重点。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重新认识和评价乡土社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有助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纠纷解决机制,探寻适合于我国社会文化传统的法治之路。
作者 聂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10年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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