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易学的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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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纳甲”是两汉易学象数学的基础,特别是虞翻说《易》,更以“纳甲”为重要依据,贯串于《周易》六十四卦。尽管历代易学家对“纳甲”毁誉不一,但“纳甲”在汉代易学中,又确实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因此要了解汉代易学,就不能不对两汉的“纳甲”说作必要的研究和探讨。为此笔者谈谈个人的浅见,就教于方家。“纳甲”说始于何时,众说不一,或论始于西汉京房,似不尽然。考之《周易》的卦爻辞:言“干支”的如《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卦“先庚三日,后庚三日”。《革》卦“已日乃孚”;言“方位”的如《坤》卦“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蹇》卦“利西南,不利东北”;言“时候”的如《小畜》卦《归妹》卦的“月几望”,《复》卦的“先王以至日闭关”等等。这说明以“干支”记时和东西方位之说,在我国已有悠久历史。据史书记载,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夏、商时期,我国先民已经注意到对天象的观测,并以太阳主阳属天,极以“天干”(甲、乙、丙、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周易研究》 1993年2期
出版日期 199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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