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欠费根源看北京市立法的对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房屋交付以后小区的共有部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用于其管理和维护的费用,当然该全体业主分摊;但资金使用者——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信托责任一公开、透明地在每个业主监督下履行合同义务或职责,同时收取自己的管理报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10年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