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服务业"调结构、促转型"的思考--以上海市长宁区律师法律服务业为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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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强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大局而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成为主要基调。实际上,具体到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在当前背景下,同样面临着调结构、促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司法》 2010年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