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寺院的土地兼并看宋代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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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大土地占有制的发展,从两宋开始转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即自由兼并的时期。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抑制都基本排除了。所谓“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的议论,基本上概括了赵宋统治者对待兼并的态度。赵匡胤鼓励大臣们向官僚地主的道路发展,大臣中多有“择便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者,例如:宋初的青州官僚麻希梦一家,“居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8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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