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耐事优先”原则的延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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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刑事优先”的含义,系指同一案件同时涉及刑事与民事诉讼时,法律赋予刑事诉讼相对民事诉讼之优先权。它是世界各国在处理刑事与民事诉讼具有交叉关系时,决定孰先孰后问题所普遍适用和遵守的一项诉讼原则。“刑事优先”原则的基本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二;其一,某一案件同时涉及刑事与民事诉讼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为主,民事为从。如果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 1990年6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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