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在乡、镇以下,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这条规定、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于1988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1989年4期
出版日期 198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