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1]65号 6月17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6号)规定,自2010年6月份起,自治区法制办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并重新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换证工作已基本结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