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护理中有益和不伤害原则冲突及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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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护理中有益和不伤害原则冲突及对策探讨

胡青竹(第一作者),韦苈珊(通讯作者)

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重庆涪陵 408000

摘要:目的在儿科护理管理中实施有益护理管理的效果。方法:选取20226—20236月于我院接受治疗的小儿患者60例,按照1:1随机分组分为参照组30例与试验组30例,参照组应用常规护理手段干预,试验组应用有益护理手段干预,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结果:对比两组患儿治疗的有效性,试验组较参照组治疗有效率更高,有统计学差异(P<0.05);对比两组患儿护理风险事件发生情况,试验组较参照组发生率低,有统计学差异(P<0.05);对比两组患儿家属对护理满意度情况,试验组较参照组理满意度更高,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在儿科护理管理中应用有益护理,能够提高患儿治疗的有效性,减少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加强家属对护理的满意度,对关注小儿健康有重要作用,在儿科的临床中有可持续推广的意义。

关键词:儿科;护理;有益;不伤害

引言

儿科护理具有对象特殊性、工作复杂性和护患关系多重性等特点,因此儿科护理工作中常出现复杂的伦理问题。尊重、有益、不伤害和公正作为生命伦理四大基本原则,指导护士的行为。然而,在复杂的临床情境中,这四项原则之间存在无法避免的冲突,其中,有益和不伤害原则之间的冲突已成为儿科伦理咨询委员会中最常讨论的伦理问题。有益和不伤害原则之间的冲突,是指由于某一行为对患儿产生获益和伤害的可能性未知,护士从有益原则或不伤害原则出发,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且无法判断到底哪一种决定更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因此陷入二者的矛盾冲突中,常常发生在急诊、危重病房等科室。目前,国外已有研究对儿科医生在临床工作中产生的有益和不伤害伦理原则冲突的态度、认知、行为进行调查,但国内的研究多涉及探讨这一矛盾冲突在某一具体实践中的表现,尚无针对这一矛盾冲突的调查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22年6月—2023年6于我院接受治疗的小儿患者60例,按照随机分组分为参照组30例与试验组30例。参照组,男19例,女11例,年龄2~6岁,平均年龄(4.02±0.13)岁;试验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1~6岁,平均年龄(3.98±0.25)岁。对比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无明显差异,可以作为本次试验的研究对象(P>0.05)。本研究已申报伦理批准。

1.2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实施有益护理,具体如下:

在伦理冲突高发的科室,建议组建伦理团队,科室内所有的医护均需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内容主要为伦理案例反思,阐明不同成员对伦理问题的看法,鼓励护士发声。同时,医院设置伦理咨询中心,作为解决复杂伦理问题的平台,在解决伦理问题时,要求全面收集所有相关人员的建议,综合意见作出决定。此外,医院应做好制度保障,帮助解决临床中的伦理问题:明确决策流程,制定生死决策指南、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本院的报告流程等,为决策提供帮助;还可增加床护比以增加护士在患儿床边陪伴时间,或可逐步开放ICU陪护,或研发和使用新型约束工具以减少和避免滥用约束。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儿治疗的有效性、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的情况以及患儿家属对护理的满意度。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3.0对研究对象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数据采用(±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表示,使用χ2对数据进行校检;P>0.05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儿治疗有效性对比

试验组治疗有效率96.67%,参照组治疗有效率80.00%,试验组较参照组治疗有效率更高,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1。

表1两组患儿治疗有效性对比[n(%)]

组别

例数

显效

有效

无效

有效性

试验组

30

21(70.00)

8(26.67)

1(3.33)

29(96.67)

参照组

30

18(60.00)

6(20.00)

6(20.00)

24(80.00)

χ2

-

-

-

4.043

P

-

-

-

0.044

2.2两组患儿护理风险事件发生情况对比

试验组患儿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率6.66%,参照组患儿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率33.33%,试验组较参照组发生率低,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2。

表2两组患儿护理风险事件发生情况对比[n(%)]

组别

例数

意外伤害

静脉留置针

用药问题

风险发生率

试验组

30

1(3.33)

1(3.33)

0(0.00)

2(6.66)

参照组

30

3(10.00)

5(16.66)

2(6.66)

10(33.33)

χ2

-

-

-

6.667

P

-

-

-

0.009

2.3两组患儿家属对护理满意度对比

试验组患儿家属护理满意度93.33%,参照组患儿家属护理满意度73.33%,试验组较参照组护理满意度高,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3。

表3两组患儿家属对护理满意度对比[n(%)]

组别

例数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满意度

试验组

30

18(60.00)

10(33.33)

2(3.67)

28(93.33)

参照组

30

14(46.66)

8(26.67)

8(26.67)

22(73.33)

χ2

-

-

-

4.320

P

-

-

-

0.037

3讨论

有益原则,也称行善原则,是指医护人员在医疗实践活动中把对患者健康有利放在第一位,并为患者谋利益的伦理原则;不伤害原则是指护士在护理患者时,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杜绝责任伤害、努力控制伤害程度、评估并选择利大于弊的护理措施。有学者提出,直接将不伤害原则归类在有益原则之下探讨,即在不伤害的前提下对患儿实现利益最大化;但也有学者认为不伤害是对有益的补充,即在临床获益的概率降低而伤害的概率增加时,提醒医护人员至少不伤害患者,因此不可将二者合并讨论。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益原则提醒护士尽可能地为患者谋福利;而不伤害原则提醒护士在任何操作过程中都不能伤害患者,尤其是当护理行为对患者利益极低时,仍不能伤害患者,故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益原则和不伤害原则其本质上都是要求护士为患儿提供合适的照护、保障患儿的最佳利益,但在特殊临床情境下,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某一行为对患儿的利益和伤害的可能性无法判断,两项原则便会发生冲突,综合分析文献可以发现,有益和不伤害伦理原则冲突常在以下四种临床情境中出现:危重病患儿生死决策、身体约束、儿童受虐案报告、儿科临床新疗法。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儿科护理伦理领域常将道德困境与伦理原则冲突混淆,道德困境是指“护士知道应该采取正确的行动,但由于内外部的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实施而产生的痛苦”,这与本文所述的“在特殊临床情境下,两项伦理原则发生冲突,护士不知如何应对”有所不同。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益护理应用在儿科护理管理中,能够有效提高治疗的有效性,降低护理风险事件发生情况,提高家属对护理的满意度,对改进目前现有的医患关系有很大帮助,对医院、对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在儿科护理管理中长期应用并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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