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无疑在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然而当前的困境在于现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缺乏合理的配套注销机制,从司法实践来看其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需要。为此,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契机,以期立法做出相应调整,尽快建立完善法律职业准入的配套注销机制,以实现我国司法职业队伍的"有进有出"。
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