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益本是构建民法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概念,但却长期被忽视乃至遗忘。国内学者常对法益有广狭义之分,这种区分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应予抛弃。以能否进行相同的类型化处理为标准,民事法益可分为权利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明确这种区分,我们才能对包括侵权责任法在内的中国民法学发展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出更合理的答案。
简介:著名的反腐斗士、石家庄市纪委书记姜瑞峰说:“当我们端起饭碗时,要想到这粮食是老百姓种出来的,没有这份感情,就做不好自己的工作”。言简意赅作为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他在运筹帷幄、决策断案、说话处事、待人接物、辨明是非时都能提到老百姓,想到如果我是老百姓,来一个时下人所说的换位思考,我想是会获益匪浅的,甚至终生受用
简介:应当看到,在民法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几乎涵盖了财产与人身损害的所有情形,并成为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权利保护与义务负担是其厘清责任所必需的核心价值要素,然而,这一切又是通过诉讼权利予之实现的,由此可见,一部法律的致臻完善不仅要赋予当事人应有的实体权利,同时亦应设定必要的诉讼管道,即"无救济则无权利"。显然,我国侵权责任法较之发达国家立法例而言在对权利保护和责任负担以及救济方式上显有欠缺。故此,导致在规范的科学性、权利的充分性与责任的完整性等方面的争议不断。
寻找被遗忘的法益
“如果我是老百姓”
侵权责任法争点要议——从规范创制的实然与应然价值视角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