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 个结果
  • 简介:<正>物权法中包含着很多问题,这里仅仅提出两点。一、物权、债权的差异1.民法典体系(编别)中将物权、债权各列为一编虽然也有问题,但这里姑且将分别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作为根据,在此基础上揭示物权与债权的差异。德国民法典分为两编的重要理由是采取了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观点。即使不采用这种观点,也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不过,在任何国家里,这个问题都是争论的对象,很难进行统一规定。另一方面,我们又经常作出"这是属于物权的

  • 标签: 物权变动 公信力 登记主义 公示方法 物权行为无因性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