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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一书,是张爱艳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在依托心理学和精神医学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证据学的理论,借鉴相关国家的立法例,对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判定的实体性及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

  • 标签: 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障碍者 刑事诉讼法学 程序性问题 博士论文 研究成果
  • 简介:并列罪名与选择罪名的刑法意义迥然不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显著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两个犯罪不可能是选择罪名关系;实践中,无论是先包庇后纵容的情形,还是先纵容后包庇的情形,都不具有选择罪名所要求的客观的承继关系,从而验证了该二罪不是选择罪名,而应该是并列罪名。作为并列罪名,当行为人的行为事实触犯该二罪时,应分别定罪,并且数罪并罚,而不能按照选择罪名作为一罪来处理。

  • 标签: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犯罪构成要件 选择罪名 并列罪名
  • 简介:在我国犯罪论体系中,没有期待可能性的情形,或者转化为导致罪过的不成立,或者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进而影响罪过。为了突出地强调该理论,可在刑法典第16条的第一款规定:"如果行为时无期待可能性,或期待可能性减弱,则行为人不存在罪过,或者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丧失或者减弱。"现有的关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规定作为本条的第二款,成为第一款的注意性规定。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作用既可以是免罪,也能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其适用范围限于过失犯罪,也适用于故意犯罪情形;既可是法定事由,也可是超法规事由。期待可能性的消极构成包括事实要件和价值要件,前者由客观要素和心理要素构成,具体包括行为客观情状的非常性和行为动机形成的受涉性,后者是指行为在刑法上的可宽宥性。无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应该采用"以行为人标准为依据,以平均人标准为参考"的主客观统一说。

  • 标签: 期待可能性理论 功能地位 立法表述 适用范围 使用条件 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