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大多数VOCs有毒,可对人体产生刺激和毒害作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的风险。VOCs是PM2.5和O3的重要前体物,它会与大气中的SO2、NOx等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二次污染。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应作为我国当前开展大气污染防控的主要方向,VOCs作为二者的共同前体物,所以对VOCs的治理刻不容缓。
VOCs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