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包括动产担保物权法在内的物权法规范,可以分为静态规范和动态规范。动产担保物权法的静态规范主要包括有关动产担保物、动产担保物权和动产担保物权法三个方面的内容。中国动产担保物权法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存在立法缺陷,需要在未来动产担保物权法编纂中予以完善。
简介:违法建筑不能获得房产初始登记,购买人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房产所有权。但违法建筑物买卖事实就在那里。那么,在违法建筑购买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该违法建筑,以及继承人继承了该违法建筑的什么权利?进而,如果违法建筑被无权占有,继承人又是依据什么权利请求返还?对此,某法院的两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值得学界认真探讨。
简介:《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采取了二元化的立法模式。在登记生效主义立法模式下,只有"须经登记"的抵押权;在登记对抗主义立法模式下,则有"经登记"的抵押权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如何确立"须经登记"的抵押权、"经登记"的抵押权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之间的优先受偿顺位规则,《物权法》第199条在修正和继承其前身中非但没有趋于精致,而且失之错误。对其不足,应在说理的基础上适时予以修正。
简介:租赁权之性质历来有债权说、物权化说和物权说之争.租赁权债权说混淆了租赁契约与租赁权的本质区别;租赁权物权化说"是一种学术上的懒惰";租赁权物权说则剥离了现象,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但有待完善.我国未来应确立"房屋租赁权"为用益物权之一种的地位.
动产担保物权法静态规范缺陷研究
违法建筑的继承权与占有——对一起经一、二审判决案例的评析
如何理解《物权法》第199条
论租赁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