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陆大气本底基准研究”项目于1999年底获得批准,从2000年初正式启动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科研人员与青海瓦里关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以及浙江临安、北京上甸子、黑龙江龙凤山等3个区域本底站的业务技术人员共同努力,已经完成项目的大部分工作任务,正在进行最后的结题总结。主要进展和成果包括:(1)建成了包括4个大气本底监测台站和1个中心实验室的我国第一个以红外分析法为技术基础的二氧化碳气瓶监测体系,通过半年左右的实际采样运行,验证了采样、运输、贮存、分析等技术流程,大气样品的分析精度达到要求;
简介:基于各附件I缔约方2011年提交的年度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森林管理活动的温室气体源/汇数据,以及森林管理活动的基准线数据,分析了森林管理活动在第一承诺期履约中的贡献,以及按各方提交的基准线,预计森林管理活动在未来承诺期履约中的作用。结果表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最初两年(2008—2009年),附件I缔约方可从合格的森林管理活动中获得年均2.46亿tCO2当量(CO2-eq)的信用额,相当于相应缔约方基准年(1990年)源排放的2.3%,对减限排目标的贡献率达53%,不合理的规则使一些缔约方在履约中可过度地利用森林管理的汇清除。各附件I缔约方提交的2013—2020年森林管理活动的基准线(约2.52亿tCO2-eq/a的净汇清除)远低于目前和过去的水平,使其可从中获得的用于抵消减排目标的信用额约为第一承诺期的4倍,对未来承诺期履约的贡献率将更大,一些缔约方提交的减排目标中的大部分可通过森林管理活动的信用额来抵消。因此,本文建议在未来的谈判中,要严格控制可用的森林管理活动的信用额,避免森林管理活动被滥用。
简介:根据沈阳市72家供暖企业调研数据,利用IPCC温室气体清单方法核算供热企业碳排放量。结果表明:在151d供暖期内,不同热源形式碳排放强度差异显著,小型分散锅炉房平均碳排放强度为58.25kgCO2/m^2,区域锅炉房为53.42kgCO2/m^2,热电联产为49.87kgCO2/m^2,组合式热源(燃煤锅炉+热泵)为34.49kgCO2/m^2,清洁能源为21.58kgCO2/m^2。基于不同热源形式碳排放强度和清洁发展机制推荐的基准线确定方法,设置了实际排放、历史排放、单体容量40t/h以上区域锅炉房排放、热电联产排放、技术水平领先前30%和40%企业排放6种基准线情景。通过各个碳排放基准线值比较,结合沈阳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未来碳交易市场计划,建议选择技术水平领先前40%企业排放情景下的碳排放基准值46.57kgCO2/m^2作为沈阳市2013年供暖行业的碳排放基准线。以此基准线为起始基准线,对2014—2020年的碳排放基准线进行了预测。
简介:通过总结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UETS)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碳市场运行过程中潜在的碳排放权价格过度波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碳市场过度波动性的根源及其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引入碳市场价格稳定机制的必要性.文章系统分析了几种主要的碳市场价格稳定机制、相应的实施手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EUETS等国际碳市场的经验,建议中国在碳市场建立之初,应该考虑设计一套系统灵活、简单易行且实施成本较低的碳市场价格稳定方案,包括整个试点期内价格暴涨预防机制、价格暴跌预防机制以及试点期内各年份之间的价格波动平抑机制,使得碳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以较低成本达成既定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