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在海南东寨港红树林中的天然海莲(Bruguierasexangula)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Sonneratiaapetala)群落区,采用静态箱—气相色谱法和LI-8100A土壤碳通量测定系统,每月6~11日,在6块采样地,分别采集气样和土样,测定了土壤理化指标,测量和估算了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在研究中,对采样点的土壤进行了4种处理,分别为去除土壤中的植物根系、去除土壤中的凋落物、去除土壤中的植物根系+凋落物、保持土壤原状,对比了4种处理下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分析影响天然海莲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天然海莲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的平均CO_2排放通量为(420.0±26.1)mg/(m~2·h),平均CH_4平均排放通量为(29.9±1.4)mg/(m~2·h),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的CO_2和CH_4排放通量显著大于天然海莲群落区;植物群落类型,尤其是植物根系,能明显影响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土壤表面凋落物覆盖、土壤养分含量、土壤含水量、气温和降水量都能影响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
简介:为探明湿地根孔的分布特征及其磷去除机理,于2008年4~7月调查了白洋淀排污河——府河沿岸芦苇(Phragmitesaustralis)湿地中根孔的分布,并研究了根孔系统中3种典型介质对磷的吸附特点。调查发现,排污河沿岸苇地剖面上死根孔数目约占40%,根孔的存在大大增加了交错带土壤的导水速率和水/土接触的有效面积。野外剖面清查发现,死根孔内部常存在着湿润而松软的颗粒填充物,由于交错带与周边水体的间歇性水文交换过程,湿地基质中存在明显的红棕色氧化性土壤。试验表明,根孔内部填充物、湿地氧化性基质土和湿地基质土3种典型介质对磷都有很高的吸附容量,而湿地基质和根孔内部不同的水流条件明显影响其物理化学性质和吸附性质。湿地氧化性基质土、湿地基质土和根孔内部填充物的最大磷吸附量分别为1186.0mg/kg、714.6mg/kg和650.1mg/kg。从吸附平衡浓度(EPC0)来看,三者无显著差别,均在0.025mg/L左右,表明这3种介质可以吸附较低浓度的磷。而更接近田间条件的动态吸附试验中,饱和磷吸附量分别为:湿地氧化性基质土约320mg/kg,湿地基质土约200mg/kg,根孔内部填充物约140mg/kg。根孔内部填充物吸附的磷较之二种基质土更容易解吸。以上结果说明,芦苇湿地根区3种典型介质均有较高的磷吸附容量,根孔内部填充物吸附能力低于湿地基质土壤,但错综复杂的根孔系统增加了吸附表面积,使水分和土壤充分接触,从而保持了根孔系统良好的磷去除效果。
简介:用室内干土培养法对闽江口芦苇(Phragmitesaustralis)湿地土壤甲烷产生与氧化能力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①在30℃培养条件下,培养5d与培养12d、19d的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具有显著差异(n=8,P〈0.05),而培养12d与培养19d的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差异不显著(n=8,P〉0.05),随着培养时间的增加,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逐渐减小;②不同土层平均甲烷产生率范围为0.0282~0.1233μg/(g·d),0~5cm土层的甲烷产生率最高,与其他土层的甲烷产生率具有显著差异(n=3,P〈0.05),其他土层问的甲烷产生率差异不显著;③在30℃下培养19d后,湿地土壤甲烷产生受到抑制,将培养温度升高至35℃,其甲烷产生率未发生明显变化,而随后葡萄糖的添加,明显地促进了湿地土壤甲烷的产生;④湿地土壤甲烷的产生能力与土壤pH、Eh和全氮显著相关(n=8,P〈0.05),与盐度也存在相关关系,与有机碳含量的相关性不显著;⑤30℃培养条件下,0~10cm土层甲烷氧化能力最强,且甲烷氧化能力与甲烷产生能力密切相关。
简介:通过室内培养实验,研究了自然状态(对照)、外源铵态氮(NH4Cl)和硝态氮(KNO3)的3种浓度输入(1g/m^2、2g/m^2和4g/m^2氮)和互花米草入侵下,闽江河口短叶茳芏(Cyperusmalaccensis)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结果表明,与自然状态下相比,总体上,氨态氮输入促进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甲烷氧化,且随着氮输入浓度的增加,其促进作用逐渐增大;而硝态氮输入却抑制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输入的硝态氮浓度越高,甲烷氧化速率越小;氮输入对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无显著影响。互花米草(Spartinaalterniflora)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高于短叶茳芏潮滩,互花米草入侵使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增加了22.66%。低、高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促进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而中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却抑制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与输入氮的类型、浓度、培养时间和土壤类型等有关。
简介:建立完善的土地二级市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2017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被原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34个试点之一,也是宁夏唯一的试点城市。近两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石嘴山市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了具有石嘴山特色的样本。2018年9月4日,石嘴山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通过了自然资源部验收。11月29日,自治区在石嘴山市召开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推广这一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