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恢复性司法理念实践的主要载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得到广泛认可,但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主要标志的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往往体现为公安、司法机关作为第三方介入调解并以此促成双方和解的形式,即固有的刑事和解制度体现出公安、司法机关先调解、当事人后和解的特征。检察实务中对于当事人双方和解协议的审查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在审查起诉中案件承办人的调解行为该如何将界定、调解过程该如何规制以及既有和解协议效力该如何认定并保证执行等问题存在理论研究与实务思辨的空白。本文在对公诉调解进行理论界定的基础上,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剖析公诉部门在调解工作中的问题,并就公诉调解机制的完善提出相关程序性标准与程序化规制建议。
简介:摘要美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历史的演变和无数代艺术家们的辛苦劳作,历尽沧桑,在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中前行。信息社会科技的发展,对传统美术提出了挑战,同时也给美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手段。可以利用现代化手段,协助美术创作,但不能完全依赖设备。美术作品是时代的产物,具有时代性,信息时代的美术创作一定要有创新精神,跟上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