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民法典》第580条的真正意义体现于其但书规定,其法律效果为排除给付义务,不仅以《民法典》第577条为适用前提,更以双方的合同有效为前提。同时第580条蕴含了中国法上的履行不能制度,在履行不能的法律效果方面,可进行传统上的给付义务、对待给付的讨论,其中还可提取出履行不能情况下债务人利益保护的方式,除此以外还可结合归责事由对履行不能责任产生的影响。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收集塞罕坝所在的承德市和北京市上世纪60年代与近几年的空气质量数据来进行对比塞罕坝建设对于两地的影响,从而推至对全中国各地区的环境保护区建立对碳中和的影响。搜寻承德市的上世纪至今的空气质量数据建立模型,从而定量评价塞罕坝修复后对环境的影响,后续搜寻北京市的上世纪至今的空气质量数据建立模型。并预测对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影响。
简介:摘要 《民法典》第580条的真正意义体现于其但书规定,其法律效果为排除给付义务,不仅以《民法典》第577条为适用前提,更以双方的合同有效为前提。同时第580条蕴含了中国法上的履行不能制度,在履行不能的法律效果方面,可进行传统上的给付义务、对待给付的讨论,其中还可提取出履行不能情况下债务人利益保护的方式,除此以外还可结合归责事由对履行不能责任产生的影响。
简介:摘要:我国由于南北地域差异导致了水资源分布并不均匀,相比较北方而言,南方的水资源更为丰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我国能平衡水资源分布,中央开始倡导南水北调,在需要的地区兴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虽然可以让水资源的使用更加均衡,但水利工程的建设却也无形中给很多流域造成了生态上的破坏,很多流域在水资源调取后都遭到了或多或少的环境上的改变,这个问题也成为了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