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民事法律范围内有两大分支,其中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我国民事法律发展的基础上,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经历了诸多法律合体以及二元分立的模式。目前,我国现有民法体系已经体现出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的特征。可以说,在典型的民法典时期,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之间有着一定的共通之处,不仅拥有相同的法律理念和法律原则,民法发展还为民事诉讼和审判提供了法律依据。二者都具有调整民事纠纷和诉讼的作用。可以说,民事诉讼法是在民法发展基础上得来的,其不仅保障的民事权利和救济渠道,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此,本文论述阐释二者关系,并且就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和研究。
简介:摘要 : 随着我国普法力度的加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大幅提高 ,不管是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和还是民法中的侵权责任问题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自从合同法与民法分开独立之后,它们两个适用的调整规范就不同了,但在某些地方上,违约责任和 侵 权责任仍存在着相互重叠 且冲突 的地方,与此同时,出现了违反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共同诉讼问题。违反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共同诉讼意味着违法者所犯的行为 不仅 在法律上 符合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素 , 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使受害人 能根据此要件提出自己的多种请求来使自己得到赔偿 ,而这种多重的请求权之间是相互冲突的,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因不法行为 具有多种特征 ,使其获得了多重请求权,而从加害人的角度来看,其应负的责任相对来说也会多重。 在司法实务与法院诉讼中,责任竞合是 经常 存在的, 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认定相关的民事责任, 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使我国司法实践运作过程更加流畅, 责任竞合的规定就出现了,我国《合同法》第 122 条就规定了责任竞合的规则,从而完善了责任竞合的问题,但竞合问题所引发的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将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特征、原因、区别、 不足 等方面出发,并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来研究责任竞合,且提出了自己的一些 修改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