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件出台背景初稿是1998年国家经贸委人事司和安全生产局在原国家劳动部对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评审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化标准接轨而起草的.
简介:1.中央政府有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属机构,国务院重组安全生产委员会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设在国家经贸委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以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调整后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如下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能,提高了综合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二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各自职责。三是体现责权一致的原则。2003年10月,中编办还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直属机构新增的五项职责: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二,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
简介:案例:2004年1月15日上午,某机械加工厂金属结构车间铆工班职工张某根据班长安排在厂房内和另一职工在搬动一工件时,由于左脚被地上的杂物绊住,不小心工件从手上滑脱,将其右脚第一、二趾砸伤。车间主任考虑当时任务多、效益好、奖金也多,且上级对安全考核很严,若如实上报,车间、班组的奖金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便对班长说:“给老张做做工作,该看病看病,该休息休息,工伤就别报了。至于老张的待遇,告诉他,少不了。”班长按此指示对张某做了工作,张某觉得应该给领导面子,同时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就答应不报工伤了。但事后,张某的妻子觉得心里不踏实,找到车间主任坚持要报工伤。车间主任认为,这是张某自己的事,张妻无权管,并以张某已答应不报工伤为由未给张某报工伤。请问张某现在还能报工伤吗?张某和车间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