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
简介:知觉内容如何是概念的?这是当代认识论中所关注的关键问题.麦克道威尔的概念论认为,只有概念性的东西参与进辩护活动中,因此知觉内容必然是包含概念的.他的概念论可以总结为两点:C1,知觉内容是概念的;C2,概念来自后天语言学习.特拉维斯对麦克道威尔的观点展开了批判,指出了麦克道威尔的概念论是一种存在问题的表征理论,同时指出作为概念论基础的“似真之看”是不可能的,从而使C1被证明是不成立的.麦克道威尔承认特拉维斯的批判并进行修改,他分别提出M1(直观能力是一种概念能力)和M2(知觉内容中仍然存在某些概念)两个措施进行修改.但是本文将指出这两个修改非但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使修改后的C1与C2相冲突.从而证明概念论的主张是不一致的,麦克道威尔依旧无法说明知觉内容如何具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