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道德经》有无慈爱思想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中有十分有名的一章,文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第5章①)。刍狗,指结草为狗,是祭祀中象征性代用品。圣人,指圣明的统治者。橐龠,即风箱,因为虚空通畅,能运气生风,功用不竭。这里老子两次提及“不仁”,王弼注说:“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有恩有为,则不具存。物不具有,则不足以备载”。王弼注预设了道家慈爱和儒家仁爱、天道和人道高低优劣的区分,有心为仁,难免挂一漏万,有失全面;天地没有目的和偏向,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