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正步入公民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重心。公民自治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道德的重要特征。因此公民社会里公共领域的道德建设也应从公民道德自治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公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民自愿组织的出现与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特定的伦理功能。这些功能表明这些组织既是公民道德实现自治的平台,也是我国公共生活领域公民伦理建设的主要途径。
简介:重灌输轻养成、重理论教育轻行为训练是青少年道德建设成效不高的重要原因,而养成训练则被证明是未成年公民道德素质生成的有效路径。这是由品德生成的客观规律、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体验教育、实践育人的任务决定的。要切实提高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实际效果,德目指标应易记易循,行为准则须明确具体;活动方案设计应贴紧未成年人实际,训练活动要注重可操作性,强化情感体验环节,抓好“小处”、“小事”,注意训练活动的持续性和家校(园)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巩固养成成果。实践证明,从基本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训练入手正是促进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简介: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分别以培养好人和好公民为目标,二者在学术传统、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教育时段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然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并不能切断二者之间“天然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必须同时推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而不是以一者取代另一者。“替代论”的问题在于未能全面把握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与共生关系。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根源于二者理论基础的转向而导致的道德基础的差异。这一差异使得二者对于德性尤其是对于公民德性的理解产生分歧。解决的路径在于证成二者道德基础的同源性,从而使道德教育成为公民教育的基础,使公民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保障。由此,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将在差异中实现共生,共同引导个体以其理性去批判和反思何谓美好生活以及如何追寻美好生活。
简介: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探寻中国社会新出路的过程中,梁漱溟等新知识分子倡导乡村建设运动。他从对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本位”的认识出发,将“伦理情谊”融入团体组织,依新礼俗为规范,从义务本位确立“团体-个人”中的新关系,以相对论的伦理主义原则培育“团体-个人”中的新观念,以“人生向上”为目标建设中国乡村的团体生活。这种坚持以民族传统资源构建新社会的伦理精神,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但因过度倚重传统伦理道德的力量而忽视其在经济社会变迁中应有的现代转换,梁漱溟的新乡村组织陷入伦理本位主义的理论困境,在“私德”向“公德”的伦理转换和培育中出现了种种矛盾。
简介:我国当前往往将医疗差错归因于医务人员的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够等主观方面并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对医务人员进行惩戒。这种归因和治理模式对医疗差错发生根源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认知不足,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医疗服务模式。归因上的偏倚取决于用以观察、评估医疗差错的知识框架。这种以个人负责为特征的归因和治理模式源于当前以个体理性为基础的临床伦理学,它将焦点集中在医务人员个人的道德修养上,忽视了组织结构等因素的伦理性。应当适时更新医学伦理观念,通过引入组织伦理的视角,将关注的对象转向医疗服务的组织、系统、制度和结构,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医疗差错治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