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我国大陆公众的腐败容忍度究竟如何,通过对高校在校学生和在职人员(公职人员为主)的问卷调查发现:一,在校学生与在职人员的腐败容忍度不存在显著差异。二,人们对政府腐败更不能容忍,其具体的容忍值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较低容忍腐败(Y〈3)主要是危害公众安全和官员私生活混乱的腐败;中度容忍腐败(3〈Y〈4)是≯亍立名目收取贿赂和以权谋私的腐败;而较高容忍腐败(Y〉4)主要是集体性腐败和被动型腐败。三,低腐败容忍度并未带来高反腐积极性,人们对腐败的关注度较高,但总体参与度较低,且反腐意愿不受教育程度影响。四,收入水平和利益相关度直接影响人们的腐败容忍度,个人收入越高,腐败容忍度越高;而利益相关度与腐败容忍度呈正相关。
简介:腐败防治事关国家存亡。在我国“小官巨贪”现象严重的背景下,从法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基层腐败防治问题,不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更具有伦理上的价值。本文从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基层公务人员腐败现状和腐败原因,研究并参考了国外基层反腐成功经验。对“家庭财产申报”“特别风险岗位评估”以及“独立监督机构”等制度的构建或完善,进一步使我国反腐败立法更加完善,科学构建我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和廉明公正的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