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49年7月,宜昌县解放后,中共宜昌县委、宜昌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省委的指示,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清匪反霸和减租减息,并建立了农村基层政权,培养了一批农民积极分子,为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同年8月,中共湖北省委提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区,秋后即应实行土地改革,并争取在两年内完成”的要求。10月,宜昌县委从本县实际出发,作出了分两批进行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即第一批为分乡、小溪塔、龙泉、鸦鹊岭、土门垭五个区,从10月开始,1951年6月结束;第二批为雾渡河、太平溪、莲沱、桥边、三斗坪五个区,从1951年6月开始,
简介:突泉县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克服观念上的条条框框,打破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僵局,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胆改革,使全县企业改革步入了新天地。目前全县114家企业,转制112家,转制面达98.2%,其中组建有限责任公司4家,组建集团5家,租赁11家,股份合作7家,国有民营34家,托管2家,关闭10家,全县国有预算内企业改革后实现了全行业盈利。通过观念的障碍1994年,突泉县国有预算内企业大面积亏损,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曾经获得过“大庆式先进企业”的县农机厂,也因机制落后而落伍,负债350万元,陷入了“双停”困境。1995年他们抓住大学习大讨论解放思想的机遇.
简介:“三农”问题是困扰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难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些措施的出发点是农民利益,落实到基层的效果如何,以及各种政策之间的协调会不会出现问题,必须回到实际中去检验。近几年来。国家进行的规模较大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工程中,以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电纲改造最为典型。农村税费改革和电网改造两项宏观政策的绩效和遇到的问题,与现有的研究结论是否相符?政策成本有多大?政策是否可持续?这些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有何启示?带着这些疑问,本次调研以安徽省定远县为对象,综合考察税费改革和电网改造两个工程的实际效果,探察存在的问题。在一个理论框架下。从缓解“三农”问题宏观层面讨论国家扶农政策制定的着眼点和协调关系。调研过程申,我们采用领导访谈、实地考察和问卷发放的形式.走访了定远县分管财税和工业的两位副县长,到农业、财政、电力等具体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实地深入两个乡镇的政府、走访三个行政村的村干部,在全县37个乡镇平均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在数据分析基础上,本文对比了税费改革和电网改造的绩效,井从实施方式、改革成本、实质效益三个角度对适两种减负方式进行了比较,最后得出新形势下有关“三农”问题政策制定的四点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