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规则体系论即“法律是由规则组成的体系”命题,是法理学领域中公认的教条。该命题可以分为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命题,即法律的最小单元是“规则”与法律是由规则组成的内部融贯的体系这两个分命题。作为一个前科学的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的语境中,法律规则论遭遇了规则与具体法律实践脱节的困境,也阻碍了对法律进行进一步的社会科学的分析与观察。将法律的基本单位界定为“法律事件”能够有效克服法律规则论所遭遇的难题,进而促使社会科学分析将法律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理解为“法律事件”之间的某种条件化的和具有自我指涉性质的关系,从而既能够克服法律规则论在社会科学分析方面的局限性,也能够超越社会行动理论在分析和处理法律等现代“复杂巨系统”中遇到的方法论困境。这为一种基于中国现实的法社会学研究开拓了全新的路径与可能性。
简介: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天府,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成都提出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目标。要实现冲刺世界城市的雄心,不仅要在经济“硬实力”上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也要在“软实力”上擦亮天府文化的“城市名片”。成都高新区作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中心为战略目标,更应主动为天府文化的国际传播发挥积极作用。以国际会展与国际赛事“吸睛”。2017年,成都成为北京之外,承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的第二座中国城市,并促成了ICAS国际航展委员会中国总部落户成都;承接了2017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2017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第12届中国—欧盟投资贸易科技合作洽谈会等一批有影响力国际会议;全面提升了成都国际创意设计周、成都家具展、成都车展等当地自办展品牌展会的国际化水平,并在国际合作、目的地营销方向不断取得突破。
简介:构建中国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技术有必要借鉴域外经验.在普通法系国家,法官裁判过程大致为:先利用判例检索系统寻找判决先例作为基点,然后运用归纳推理确定先例的判决理由,运用类比推理比较先例与待决案件的相似性,最后运用演绎推理得出判决结果.大陆法系的判例制度产生于辅助成文法统-适用的需要.在德国,多是通过查找法院的判例集中的引导词来识别判例,适用基本上并没有脱离演绎推理的论证方式.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在适用上既要比较案件事实,又设置有裁判要点,从而显现出与两大法系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之处.指导性案例适用技术可以被模式化建构为四个阶段,即查找可参照适用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相似性判断、运用排除规则进行检验和适用裁判要点.
简介:我国与欧美各国一样,在公司收购的多种方式共存中,更推崇要约收购方式。美国采用自愿要约模式,无要约收购触发点与豁免的规定。英国及欧盟多数成员国规定的全面强制要约触发点为公司股份30%;符合法定情形豁免的是全面强制要约,且有时间和持股比例的限制。我国要约收购触发点以收购方式和持股比例为双重标准,全面要约有两个触发点;豁免的是要约收购方式和发出收购要约;其触发点和豁免规定宽严无度。我国应当根据国情保留部分要约,部分要约触发点为公司已发行股份30%,全面要约触发点为公司股份30%;借鉴英国全面强制要约豁免内容,只豁免全面要约,不能豁免全部的要约收购方式,以平衡收购人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达到治理公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