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占有与所有的分离和权利的抽象化、观念化,使得人们无需借助现实占有就可以实现对物的支配,单凭合意就可以实现物权的转移;在交易便捷和交易效率的促使下,处分他人之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之保护成为必要,法律为此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正面的预防机制即公示制度和反面救济机制即公信力、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等制度。这些制度都具有保护信赖利益的功效,但各有其适用范围。善意取得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仅适用于公示不充分(缺乏公信力)之情形下无权处分时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保护,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不可随意扩大,否则不但会导致体系的破坏和制度抵牾,而且会使得善意取得在本不属于其作用范围的领域内无法发挥其效力。
简介:本文旨在从政治信任类型、政治信任稳定性、政治信任来源等方面全方位考察当代中国公众的政治信任样态,以期从一个侧面回应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当代中国公众政治信任水平的理论论争。为此,以期望和风险为核心理论视角,以东亚民主化调查中关于中国大陆的数据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当代中国公众对于中央政府的信任要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于政治体系执政能力的信任要高于其为民执政意愿与品质的信任,存在着"中央-地方"与"能力-意愿"双重差序信任格局;当代中国公众对政治体系的信任更多倚重于政治体系的过往声誉与当下的表现,而不是依据是否存在对政治主体的失信惩罚机制的判断,公众的政治信任稳定性不高,比较容易因为社会事件和思想风潮而出现波动;在政治信任来源方面,公众对政治体系治理绩效的感知和儒家文化传统会影响公众的政治信任,但是,公众对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力度更大,是公众政治信任的主要来源。基于上述统计结果,发现学界对政治信任的粗线条或"省略式"测量是造成政治信任水平测量结果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