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大数据技术推动行政执法精细化是政府社会治理精细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行政执法精细化应以规范化为前提,致力于解决“粗放式”执法流弊。从大数据技术与行政执法精细化的逻辑关联来看,大数据资源与技术的应用可催化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及精确度。从行政执法精细化的实践面向而言,大数据技术可应用于行政执法权限配置、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及监督等领域,促进行政执法裁量的趋标准化以及行政执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从大数据技术实现行政执法精细化的科学进路而言,应树立理性利用而非全然依赖大数据的执法理念,铸造合理共享数据资源的客观条件,培育大数据复合型专业知识人才及完善与大数据技术开发应用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
简介:大气污染防治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问题,建立共治体系是解决区域大气污染的根本路径。同时,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成为环境治理研究的重要议题。基于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现状,大气污染共治体系建设的症结在于治理边界模糊、主体单一、连接不畅,从而缺乏有效的内生驱动力。四川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践案例表明,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方向应为实现从传统型治理体系向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转型。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以数据型专业组织驱动为连接,驱动实施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共同治理模式,从而有利于实现系统化、数据化、多元化的治理目标。
简介:公共政策的失效跟社会个体对政策供给主体的信任有关。随着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民生领域的公共政策成为社会个体最敏感、最关注的公共政策。基于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差序信任格局,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有关政府信任的数据,对民生忧虑与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做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民生领域中的政府信任呈现出差序格局;污染忧虑中的噪音污染、居住忧虑中的社区安全问题,显著降低中央政府信任;医疗忧虑中的看病贵问题、居住忧虑中的社区公共设施问题,显著提高中央政府信任;水污染、噪音污染忧虑和居住忧虑,显著降低地方政府信任。由此,提出了一种基于“政府信任”的政策主体界定新模式。这一新模式有别于以行政权力层级来界定公共政策供给主体,既可以提高民生领域中的政府绩效,改善民生问题,又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升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