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清偿债务与继承遗产及执行遗赠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清偿债务应优先于继承遗产。继承人应首先清偿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概括继承原理,债务包括于死者遗产之中,随继承的开始而转移给继承人。因此,继承债务与继承遗产是同时发生的,更确切地说,继承遗产包括了对债务的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旦继承人接受了继承,他从继承开始起便成为新的债务人。可见,清偿债务不仅不能优先于继承遗产,而且只能进行于继承遗产之后。但遗赠则不同,由于受赠人不承受遗赠人生前债务,遗赠执行人只有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后,遗产有剩余时,
简介:问:我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后,母亲又再婚,母亲和继父书面约定,各自婚前财产如房屋等归各自所有,这一约定是否有效?母亲如果想将遗产都留给我,是否需要立遗嘱?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您母亲和您继父的约定合法有效。如您母亲将其遗产都留给您继承,则需要立遗嘱。如果您母亲不立遗嘱,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子女及去世时的配偶继承。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小王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小王是否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种继承权叫“代位继承权”。所以,小王也同样享有爷爷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