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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安院校已经成为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警务人才,是公安院校的重要任务。(22)人才培养模式,是从当前反恐人才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反恐情报、应急防范、侦查、行动技术与战术为依托,整合现有的教学资源,培养实战应用型反恐人才,这对我国反恐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反恐处突 人才培养 (2+2)模式 恐怖主义
  • 简介:P2P网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产物,是对原有银行融资以及民间融资的一种突破。根据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中介服务型、担保型、债权转让型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现阶段,P2P网贷平台的犯罪多由我国金融体制缺陷而引发,因而需要刑法介入。刑法介入P2P网络借贷在保持谦抑性特征的同时,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完善征仪系统和推广银行主导的“强存管”模式等方式,加强对P2P网贷的监管。

  • 标签: 网络借贷平台 运营模式 刑法 监管
  • 简介:马克思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关注中国问题,提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像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这一著名论断。在实践层面,马克思谈论的“中国社会主义”是指洪秀全、冯云山等人早期的革命活动,尤其是对“太平社会”学说的宣传。在理论层面,马克思“中国社会主义”论是指包含洪秀全“太平社会”学说在内的中国农民社会主义。马克思对“中国社会主义”态度存在一个鲜明的转变,由最初对“中国革命”的高度赞扬和深切期望,到后来对“太平军”的严厉批判和恶语指责。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和中国近代社会,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在了一起。

  • 标签: 马克思 中国社会主义 太平天国运动
  • 简介:对P2P网络借贷实施刑法规制有充分的必要性,但必须保持谦抑。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比传统金融更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以我国近三年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可知:被告人所犯罪行基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设立平台目的主要是为了企业融资和专门提供中介服务两种;涉P2P网络借贷犯罪定罪量刑并未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存在整体偏重的现象;将企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网络借贷定为犯罪,资金池定性模糊,处罚对象范围较宽、较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处罚较重等问题亟需解决。应纠正夸大刑法规制作用的理念和僵化的入罪标准,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免于刑事处罚和不作为犯罪的事由,确定“数额+情节”的综合性定罪量刑标准,缩小共同犯罪认定范围。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网络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谦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