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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有这样一位省人大代表,他曾两次公开提出反对意见,可过程和结果让他感到悲哀,最后不得不选择“失语”。下面是他的自述:

  • 标签: 人大代表 反对 公开 意见 “失语” 悲哀
  • 简介:<正>恩格斯在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斗争中的贡献应予重视。无政府主义是小生产的意识形态反映,它对工人运动起着腐蚀和瓦解作用。恩格斯在反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斗争中起了独特作用。一、恩格斯是马克思反对巴枯宁分子的参谋长早在恩格斯于1870年9月20日迁居伦敦和担任总委员会委员之前,马克思在反对巴枯宁及其拥护者时就不断地向他通报情况并与之商量对策。巴枯宁的国际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刚一出现,马克思就密切地注视着它。就在收到同盟加入国际的申请以及它的纲领和章程的当天晚

  • 标签: 恩格斯 无政府主义者 巴枯宁派 巴枯宁主义 马克思 工人运动
  • 简介:争取绿色与社会采购联盟和欧盟的决策针对欧盟委员会1996年11月27日的公共采购绿皮书以及它1998年3月的有关通报,欧洲的工会及社会运动曾在该委员会草拟政策的阶段设法对政策的制定施加影响。

  • 标签: 社会运动 新自由主义 工会 欧洲 欧盟委员会 1998年
  • 简介:自鉴定意见成为独立的证据后,它被广泛运用于三大诉讼中,但是关于如何完善其适用规则一直备受着关注,因为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对司法实践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也正因为鉴定意见在我国正式作为证据时间不长,在鉴定意见的一些基本问题上没有清晰的规定,因而当今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与鉴定机构就相关鉴定问题频起纷争,甚至产生了闹鉴现象。法官盲目依赖鉴定意见、质证不充分等严重影响了鉴定意见的真实价值的实现。

  • 标签: 鉴定意见 纠纷 审查 质证
  • 简介:<正>《青少年犯罪问题》创刊于1982年,是以青少年犯罪与犯罪学、青少年问题与青少年法学为核心内容的学术期刊,也是国内在此领域唯一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在法学、社会学、青年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 标签: 一稿发 一稿多投一稿 反对一稿多投
  • 简介: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同志在与经济界全国政协委员座谈时强调,要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听取不同意见。从某种意义上说,批评意见对作出正确决策的作用最大,因为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头脑更清醒,更加重视那些容易忽视的问题,以利于把方案做得更加周全,避免决策失误。

  • 标签: 批评意见 中国 民主决策机制 民主政治建设
  • 简介:在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但威权政体处于转型阶段的政治背景下,新加坡工人党积极应对,以建设性反对党为发展定位,加上针对性的宣传措施、草根与精英结合的竞选团队、大胆的竞选策略,工人党在近年的国会大选中创下反对党最佳竞选成绩。在国会中,工人党发挥着建设性的监督制衡作用,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新加坡独特的国情决定了其转型难以出现激进的政治变革,工人党需要长期发挥建设性反对党的监督制衡作用,不急于去挑战执政党地位,在发展的同时促进威权转型,推进新加坡政策过程的民主化。

  • 标签: 威权转型 反对党 新加坡工人党
  • 简介:日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团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本刊现转发此意见,供各级共青团组织参考学习,结合实际情况,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立足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 标签: 青年发展 服务工作 改革 志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共青团中央
  • 简介:网络青年意见领袖按照职业领域可以分为青年媒体人、青年公众明星、公共知识分子、开明官员和青年公务员等类型,按照活动场域可以分为论坛青年意见领袖、微博青年意见领袖和SNS年意见领袖等类型。作为众声喧哗时代话语权力强势的“新意见阶层”,这一群体普遍呈现出来源分布广泛、喜爱分享观点、人格魅力四射以及日益“去匿名化”等特质,他们通过提供信源、分析释疑、示范引导、组织动员在公共舆论事件的萌芽期、扩散期、高潮期和消退期等诸阶段都显著影响了青年社会心理和公众舆论走向,成为后喻文化时代青年社会生力军作用的有力诠释。政府和共青团组织要有效识别和联络民间青年意见领袖,积极培养体制内网络青年意见达人,以建构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实现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化。

  • 标签: 新媒体 网络青年意见领袖 公共舆论
  • 简介:日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

  • 标签: 学生培养 免费 农村 五部 医生 高等医学院校
  • 简介: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该条文值得商榷。首先这种双向保护是不合理的;其次不论什么主体,只要与幼女发生关系,其结果都是严重的;再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可以成为奸淫幼女的主体;最后,该条有违法不科学之处。

  • 标签: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幼女 性侵
  • 简介:按照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注意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应当设立指导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配套工作 体系 司法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 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