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欧亚地区存在这样一种实体,它们拥有国家的基本特征,但是没有得到国际承认而无法成为国际法上的国家,作者将其定义为"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它们在法律上都归属于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国家,因外部力量的支持得以存在,而原属国失去了对它们的实际管辖权。本文以阿布哈兹、南奥塞梯、科索沃与北塞浦路斯为例,分析了"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和得到承认的程度差异,指出它们是民族矛盾以及外部势力介入的共同产物,其出现不仅为国际局势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导致自身国际境遇的孤立化和边缘化,更是欧洲一体化的逆过程。由于承认的缺失,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下去,但从其内部现状及国际影响来看,这不是一个应该鼓励的现象。
简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磋商"南海行为准则"的过程中,将建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次地区安全秩序,维护南海的安全稳定,体现11个国家之间具有较高的政治安全信心和信任程度,为未来落实工作提供一定的基础和保障。从许多方面来看,"南海行为准则"和"一带一路"倡议,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具有较强的契合性和实施的现实基础,对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政治安全和经济秩序建设提供了两个强硬的抓手。中国需要借助磋商和落实"南海行为准则"的契机,与东盟国家建立和其他合作机制有联系但有所区别的南海合作机制,并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共同促进南海次地区的和平与繁荣,构建一个符合南海地区形势演进特征的新秩序,为未来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主权争端提供有利的环境。
简介: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一直尽可能地规避他国对其内部团结与发展的影响,保持和不断塑造自身的独立性。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南海问题,给东盟自身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1991年我国与东盟开始正式对话及柬埔寨问题最终得到和平解决之后,南海问题凸显为制约我国—东盟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变量。从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签署,到2017年"南海行为准则"框架协议的达成,正是我国和东盟共同付出的努力。2018年3月开始,中国和东盟将开始逐步启动有关"准则"的案文磋商,但鉴于地缘政治的复杂性,这一过程注定将是异常艰巨的。本文通过回顾并对比《宣言》与"准则"达成的历史进程,分析"准则"案文磋商过程中将面临的种种挑战与考验,并在这一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