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合作促进安全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是,在当前的国际安全合作中,普遍存在“多愿望,少行动”的现象。由于安全概念的泛化,国际社会几乎在所有安全问题上都表达出希望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意愿。但实际上,很多安全问题不可合作。“可合作安全”的概念是基于议题性质、威胁认知和共同利益的一种预设的状态。对议题性质的认定是安全合作的前提条件。如果安全合作对象在议题性质的认定方面观点不一致,那么安全合作不可实现;反之,安全合作是可能实现的。在安全合作对象关于议题性质观点一致的基础上,安全合作主要受威胁认知和共同利益两个因素的影响。如果安全合作的对象彼此威胁认知越小,且在应对安全威胁方面的共同利益越多,那么安全合作越可能实现;如果安全合作对象彼此威胁认知越大,且在应对安全威胁方面的共同利益越少,那么安全合作越难实现、甚至不可合作。“可合作安全”在应对安全威胁的实践中,可以为有关部门在什么问题上合作、与谁合作等提供思路,使国际安全合作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
简介:JointdevelopmentisanimportantpartofChina’sSouthChinaSeapolicy.BenefitingfromthesteadydevelopmentoftheSouthChinaSeasituationandespeciallyfromtherecentagreementbetweenChinaandASEANcountriesonasingledraftnegotiatingtextoftheCodeofConduct(COC)intheSouthChinaSea,togetherwiththeimprovementofChina-PhilippinesrelationsandtheestablishmentofthebilateralconsultationmechanismontheSouthChinaSeaissuesincelate2016,itiscurrentlyafavorableopportunitytopromotecooperationonoilandgasresourcesintheSouthChinaSea.Asubstantialbreakthrough,ifachieved,willnotonlyhelpfurtherconsolidatetheChina-PhilippinesrelationsandreducetheadverseimpactoftheSouthChinaSeaarbitrationcase,butalsoprobablypromptotherSouthChinaSeacountriestofollowsuit.Therefore,itisofpracticalsignificancetostudythefeasibilityandchallengesofbilateraljointexploitationofhydrocarbonresourcesintheSouthChinaSea.
简介:随着2003年10月东盟安全共同体建设进程的启动,东盟框架内的东南亚多边防务合作迅速兴起,这推动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出现东盟化和规范化的重大转型。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的东盟化主要体现在东盟防长会议和东盟防长扩大会议相继启动,并不断向东盟制度化和务实行动化发展,形成区域、跨区域的多层次互动和第一轨道、第二轨道多轨并行的“东盟中心性”区域防务合作架构。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区域治理“东盟方式”的组织规范和区域安全治理“综合安全方法”的安全规范,形成一套特色鲜明并与多边防务务实合作及具体行动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包括不结盟、不干预、非武力、非强制、无约束力、协商与共识决策以及非传统安全和民生导向等,推动了更务实的“东南亚防务模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