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边境地区作为国家领土比较特殊的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性和国家领土的不容侵犯。过去,位于国家交界处的边境地区敏感脆弱,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生存”的重任,传统边境始终发挥其屏蔽功能,传统的边境安全随之体现出“防范危险”和“共存安全”的主要特性。如今,由于全球化进程和国家的开放政策,相应地引发了实体边界弱化和“软边界”扩散等边境地区的新变化,同时,边境屏蔽效应相对减弱,中介效应凸显,使边境地区呈现安全与发展并举甚至以发展为主导的安全态势,边境安全的特征发生重大转变。边境地区安全问题的复杂化、安全的渗透性和联动性增强、安全中注入发展的因素以及安全的社会化建构等特征与“共生”理论中的多元性、内生性、交互性、共生性等特征相似,而且有相适应的研究议题,使边境安全问题可以从共生视角进行探讨。边境安全的变化使边境在实现“共存安全”的同时强调“共生安全与发展”,在关注当下安全的同时也注重安全的未来。文章以边境安全的特殊性为视角进行研究,提出“共生安全”的新理念,并在“共存安全”和“共生安全”特性的比较中,探索边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未来走向。
简介:水资源安全关系已经是中国对外关系,特别是周边关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中国周边水资源安全关系主要受水资源相对短缺与对跨国界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国际流域中国家间的整体关系、地区环境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以及中国国内跨国界水资源安全战略与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安全关系的构建与复杂的地缘政治密切相关,其内容涉及水质保护、水资源分配、水资源开发、水域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和区域发展等方面。中国与十个周边国家尚未出现明显的水资源安全问题,但与七个周边国家存在语言性冲突,同时也存在水资源合作关系。目前,中国和周边国家在水资源安全关系上是一种非对称性的相互依赖关系。呈现出“低冲突一低合作”的结构状态。周边国家为改变这种结构状态下的水资源利用的“不安全感”,正在联合某些域外国家在水资源领域形成一种制约中国的潜在联盟,由此对中国的周边关系和安全环境形成负面影响。未来中国应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战略“抓手”作用,构建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需要的水资源安全关系,利用好“亚洲水塔”的战略地位,把握水规则制定主动权和制高点,制定水资源安全战略,建立科学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开辟周边外交新领域。
简介:《俄罗斯联邦森林法典》颁布十年来,森林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未收到令人满意的正效果,负效果却频繁涌现。原因是《俄罗斯联邦森林法典》的法律定位不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缺失,社会未形成普遍的遵法守法机制,官僚寻租与腐败严重,未建构起公民普遍参与的森林治理体系,最终导致违法采伐持续不断、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俄罗斯虽在政策和行政上采取了补救措施,但若没有森林资源保护法制的根本性修改,依然难以取得最佳效果。中国作为转型国家,在森林资源保护法制建设上,也遭遇了与俄罗斯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在当下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应当及时调整法制结构,确保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