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与相互影响问题凸显,其主要特点是:相互转化的速度加快,范围更大,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广泛;更易于发生在地理上毗邻,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与意识形态相近的国家之间;往往会产生影响持续扩大的"蝴蝶效应";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具有因国家而异的非线性特征。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的传导机制包括: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背景下的经济传导机制;少数大国对于国际事务进行干涉与插手而形成的政治传导机制;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迅速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导机制;示范效应机制等。国际安全问题国内化与国内安全问题国际化对于中国国家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对此,中国应当建立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目标,确定国家安全问题领域应当关注的重点和优先次序,并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简介:2009年以来,朝鲜核政策的钟摆已明显指向拥核,朝核问题进入了关键时刻。在内外力量的合力下,朝核问题可能有三种前景:走上拥核不归路、引发军事冲突甚至战争、重新纳入对话解决的轨道。朝核危机的持续升级给半岛形势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在近期,半岛形势更为紧张,朝鲜与美日韩之间发生擦枪走火、军事冲突的可能性进一步上升。在中远期,如果朝鲜继续进行核导试验,甚至成为事实核国家,朝鲜与美日韩的军事对峙只会更加严重,半岛将更加远离和平稳定,朝鲜要想专心进行经济建设、改善民生也将更无可能。面对朝核与半岛的严峻形势,中国的对朝政策应与时俱进,有所调整:一是应积极主动地介入朝核问题的解决,二是要切实把握好半岛无核化与半岛和平稳定的关系,三是要坚决避免被他国的错误做法牵着鼻子走,四是要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态和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只要坚持将本国利益、全球共同利益及朝鲜半岛人民的长远利益相结合,中国就一定能立于不败之地。
简介:菲律宾无视它与中国之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存在与有效性,以变相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的方式,单方面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虽然此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菲律宾启动该程序具有非法性。即使中国不接受该仲裁和不参与仲裁程序,也不影响中菲仲裁庭的合法成立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与对中国不利裁决的有效性。因此,对待仲裁庭的后续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中国是维持现行政策还是重新参与,是值得重新评估的一个问题。重新参与后续程序应该是中国的一个适当政策选择。因为参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反驳《公约》对之不适用从而避免澄清其地位的棘手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据“南方蓝鳍金枪鱼案”仲裁庭的推理与裁决和中国2006年声明以及国际海洋划界与外大陆架划界案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附件7强制仲裁的“协议”,菲律宾的大部分实体请求属于不可裁决事项,因而仲裁庭应该裁定对本争端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即使中国继续奉行不参与政策,也不应该无所作为。中国可以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在仲裁庭开始书面程序后,公开发表一份正式书面文件,以全面反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和反对仲裁庭对争端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