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刘明1978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中国山水画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师从张志民教授。毕业后留校任教。2012年考取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山水画专业,博士,师从卢禹舜教授。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国画系教师、山东青年美协理事。"古画画意不画形",所谓的"意"也即象外之意。追求"形意之辩",是中国古代哲学,也是古代中国山水画的基本意趣。历代山水画家无不通过一种"立象尽意",同时又"得意忘象"的二律背反方式,获得那被庄子称作"象惘"的大道虚空本体。在刘明的山水画中,我也清晰地看到了同样的"得意"的心路历程,作为一位当代的青年山水画家,刘明在继承古圣先贤山水画之"古意"的同时,以自身之笔墨表现所处时代的精神,最终达到二者兼顾的境地,这绝非一件易事。
简介:信用卡养卡行为与套现行为,尽管在事实构造上存在不同,但是二者在刑法规范评价上应当做相同评价,只要行为人在养卡套现活动中收取手续费,均构成非法经营罪。类似借记卡性质的预付卡性质的预付费的储值卡、房贷卡等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适用于《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一款关于信用卡"套现"中的"信用卡"。信用卡套现的司法解释是针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而不是"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POS机为自己套现,恶意透支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想象竞合。持卡人使用POS机为自己套现,随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恶意透支的,属于转化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