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五)》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地质环境管理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
简介:城镇化快速发展期是环境问题的多发期。协调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是当前步入城镇化快车道的滁州市所迫切面对的问题。为了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国家未来政策走向的衔接性,课题在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了国家正在推进中的主体功能区战略作为研究视角,并根据相关原则和实际情况对滁州市辖区的主体功能区划作了一个定性划分。把握协调不同主体功能区域内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关系的平衡点,必须在统筹谋划不同主体功能区域中城镇化建设涉及到的关键因素与功能区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环境水平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相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其它管治措施。基于此认识,课题对如何利用城镇化进程中所涉及到的规划、产业、人口、土地等关键性因素作为调控内容,对滁州市辖区下两个性质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域内的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关系的协调分别作了针对性分析。
简介:生态中心主义和生态马克思主义在追问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及解决之道上,在对人类中心主义及人类主体地位的态度上,以及所立足的视域等方面,都提出了迥然相异的观点和主张。生态中心主义立足于后现代的视域,对传统伦理学和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解构,指认二者是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并将个体道德修养的提升视为人类走出生态困境的出路。与之相反,生态马克思主义则站在现代主义的立场上,力挺人类中心主义,指认生态破坏源于资本主义主导下的世界不公正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并将谋求社会制度的正义视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对二者在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进路进行比较,有助于促进它们之间的沟通与对话,深化环境哲学的研究。
简介:环境史目前已成为一门热学,从全球环境变化的角度来审视这门学问,一定会有不少的启迪。环境史研究有几个重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研究的对象,环境史研究中最基础的工作是廓清自然环境的变化,进一步讨论人类社会与变动着的自然环境间的关系;二是学科属性,环境史从属历史学范畴,"史"是历史学占优势的论述概念,环境史主要依赖文献记载进行研究;三是环境史研究的内容,可归结为三大命题,即自然环境本身的变化、环境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文献记载的特征和分析方法;四是多学科研究方法的借鉴,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统的研究手段、理念都不敷应用,这需要从其他学科(包括理科)借助新概念和新手段,才能促使环境史发展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