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置身学角度来说,现象学从一开始就把握了个体的置身性,发展为置身性交往。唯物史观与现象学在此方面具有相似性:其一,历史的前提,现象学"活的当下"正代表了唯物史观所体现的有生命的历史场域的当下;其二,历史的主体,现象学的"交往-主体间性"可谓启发于唯物史观的社会关系主体;其三,历史的目的,现象学的"生活世界"无疑是受到唯物史观的自由社会的影响;其四,历史的实践,两者都以活生生的具有置身性特征的场域作为实践的前提条件。不同之处是,现象学在先验意识主导下无法把握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的社会化的置身性实践,导致客观化努力的失败。在历史的运动方式上,唯物史观注重于经由反思与批判的那个不断生成的高度社会化的历史运动,但现象学历史却只能停留于个体与个体主体之间的内主观意识的运动,"共当下化"是意识性的而非现实性的。在现象学中,历史只能"袭来";在唯物史观中,历史才能"到达"。
简介: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经济结构调整使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新挑战。为准确把握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态度,课题组对2018年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中民营企业家的风险预期、政治态度、经济观念、文化观念、改革获得感、分配公平观等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家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相较2014年和2016年两次调查已有明显的提升,但仍需要提振;对未来房地产形势是悲观多于乐观;对涉及政府治理的地方债务、社会秩序稳定比较有信心,但对中央政府的政治信任高于对基层政府的政治信任;认为本地需要更严厉的反腐,更倾向“贤能政治”而不是“民选政治”,表现出实用主义取向;认为有国际势力试图阻止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对国家是否保护弱势产业存在分歧;普遍珍视传统文化。
简介: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处理期限并没有规定,当前关于行政处罚处理期限的规定散见于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位阶不同的法律规范中,但是在某些处罚领域依旧没有处理期限的规定。在有法律规定的领域,其中规定内容杂乱无章,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再加之对处理期限制度没有清晰的定位,导致学界和司法实践对超期作出的处罚行为的效力都没有清晰的认知。这种不完善的处理期限制度在实践中会损害公民的权利,增加行政主体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和增加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因此,行政处罚处理期限制度需要向处理时效制度转变。处理时效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时效的起算点、时效的期限、时效的延长、时效的排除事由、时效的终结点、最长时效和时效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