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6
113 个结果
  • 简介:中国商法研究》(季刊,原名为《中国商法年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商法协会和大连海事大学主办,是2012—2013年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本刊前身《中国商法年刊》创刊于1990年,2009年5月,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改为季刊出版发行,是我国目前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海商法和海洋法等涉海领域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期刊。主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之一、著名海商法学专家司玉琢教授担任。

  • 标签: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
  • 简介:中国商法研究》(季刊,原名为《中国商法年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商法协会和大连海事大学主办,是2012—2013年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本刊前身《中国商法年刊》创刊于1990年,2009年5月,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改为季刊出版发行,是我国目前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海商法和海洋法等涉海领域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期刊。主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之一、著名海商法学专家司玉琢教授担任。

  • 标签: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
  • 简介:文稿请按以下顺序架构:①题目;②作者姓名与作者单位;③摘要与关键词;(梦与①(爹(爹内容相对应的英文翻译;⑤正文;⑥参考文献。正文以8000字左右为宜。来稿务必写明作者单位全称、所在省市、邮编及全部作者的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职务)、其他情况。如论文为基金项目,应填写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及项目编号。

  • 标签: 海商法 中国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英文翻译 参考文献
  • 简介:海法体系是指由各种涉海法律规范相互协调与衔接而组成的结构完整、内容广泛、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在中国建构海法体系具有必然性,能够满足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中国洋权益、尊重海法发展客观规律等方面的要求.构建完善的海法体系应当采取加速中国法体系的立法进程、进一步深化中国洋执法机构改革、逐步调整中国洋司法制度等措施.为了推动中国法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还应注重明确和完善中国洋政策、加强海法体系理论研究以及海洋人才培养.

  • 标签: 海法 法律体系 制度建构
  • 简介:1.2013年4月19日上午,中国商法协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十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十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汇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并通过了将协会理事换届改为每三年一次的决议。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沪湘当选为协会新一届主席,董松根、姚平、林智勇、张国发、孙家康、王彦君、魏东、於世成、李海当选为新一届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陈敏当选为协会新一届秘书长。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教授、中外运长航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孟于群、中远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刘国元、中国人保集团原总核保师王海明当选为新增顾问。

  • 标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海商法 协会 大事记 总法律顾问 第一次全体会议
  • 简介: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一种兼具政治与法律色彩的临时性安排,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处理和跨界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社会共同开发的实践各具特点,针对南中国这片争议海域,环南中国国家应充分发挥共同开发机制的积极作用,结合南中国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争端解决机制,并充分注意到"第三国"的权利问题,在加强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以期缓解乃至消除环南中国国家间的海洋划界争端。维护国际海域的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

  • 标签: 海洋油气资源 共同开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
  • 简介:从语言、准据法和争议解决方式、新增条款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几方面评述了中国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的特点,将其与相关造船标准合同做了比较,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上海格式的很多条款实用性强,有助于减少争议、促进合同履行,但也有若干条款在内容或措辞等方面需要加以完善。经过修改完善,上海格式可以成为当事方订立船舶建造合同的良好基础。

  • 标签: 标准造船合同 上海格式 完善
  • 简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以生态系统为基础,以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强调协调与合作的一种全新的、快速发展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海洋与湿地、森林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目前,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在一系列国际、国内海洋环境立法及政策中得以直接规定或间接体现。中国洋环境立法应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指导,转变立法理念,完善法律体系,理顺海洋环境管理体制,重视多种管理机制及手段的综合运用,以适应中国洋生态保护的需要。

  • 标签: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 海洋环境 海洋资源
  • 简介:VIE架构(即VariableInterestEntity),是指离岸公司通过其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业务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以成为境内公司的实际受益人和资产控制人。VIE架构是区别与一般股权控制的协议控制方式,目的的为了绕过政策障碍。由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环境所决定,VIE架构已存在十余年并在短期内仍会继续存在,VIE架构的操作步骤与VIE协议的效力认定对于投资者了解VIE架构中的法律风险尤为重要,投资者也应时刻警惕VIE控制协议无效、对赌协议纠纷、创始人侵犯公司利益以及股权质押的实现等风险,并提前做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安排。

  • 标签: VIE架构 协议控制 返程投资 法律风险
  • 简介:采光权纠纷属相邻关系纠纷,但城市规划中的采光权纠纷呈现一种三元利益结构关系,即采光受害人采光利益、采光妨害人商业利益、城市发展的公共利益。以“容忍限度”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利益坐标图模型分析三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和变化趋势。商业利益的无限膨胀打破了应有的利益平衡。应通过法律的权利义务机制恢复利益平衡。为此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以偏向采光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原则,制定诸如“采光妨害排除请求权”、“采光赔偿请求权”、“采光知情权”、“行政赔偿责任”、“日照分析报告义务”、法院发布“禁令”权等法律制度,以解决此类纠纷。

  • 标签: 城市规划中采光权纠纷 利益格局 利益坐标图 法律重整
  • 简介:一个社会中,存不存在社会利益?当个人权利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是优先保护个人利益还是优先保护社会利益?对这个问题的判断,对于相关法学理论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如何用已有的法学理论对现实中发生典型案件和关键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事实上,理论与实践有时是吻合的,但更多的情况是冲突的。通过具体的实践并审视理论层面的问题,并结合实践存在的时空背景来深化相关理论研究,是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键和重要方法。解决社会利益和个人自由间的冲突,要采用立法的手段来完成,并要对这种冲突是常态性的还是非常态性问题给予判断,对于前者需要通过普通法来解决,对于后者,则通过特别法来解决。

  • 标签: 社会利益 权衡理论 利益冲突 自由 安全
  • 简介:<正>2012年7月6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修正案》加大了对劳动派遣用工的规制力度:明确界定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三性"标准,设置行政许可、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重申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加强违法监督。《修正案》的着眼点仍然集中于劳务派遣

  • 标签: 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 行政许可 劳动派遣
  • 简介:摘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湘江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剧,而生态补偿作为利益平衡机制之一,是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实现环境正义促进湘江流域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工作,但仍需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尽快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二是明确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三是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四是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五是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六是培养湘江流域公众生态补偿意识。

  • 标签: 利益衡平 湘江流域生态补偿 内涵 完善建议
  • 简介:本案中,债权人请求法院认定债务人与关联企业之间关于债务人主要资产的买卖合同因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而无效,并要求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债权人通过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确有损害其利益的行为,而且债务人与其财产受让人恶意串通,即债务人与受让人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主观恶意和串通、勾结的客观行为,从而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 标签: 恶意串通 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 债权人利益 三人 受让人
  • 简介:从秦火火、立二拆四到周禄宝……短短几天时间内,被公开的网络造谣者名单逐渐变长。“人心惶惶,风声鹤唳,现在大V们发微博变得更加谨慎。”在微博上,一位粉丝数量超百万的大V对记者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营销人士对记者说,和5年前相比,网络水军不仅把造谣的主要阵地从网络论坛转至微博,更牵涉出一条大V转发谣言的产业链。

  • 标签: 网络论坛 利益链 公司 灰色 营销人 产业链
  • 简介:董事不得将自己置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地位是董事忠实义务之一,如公司交易与董事出现利益冲突,传统的应对法则是采取严格主义,一概否定该交易,以防止董事损公利己,满足私益。但严格主义过于僵化,无法适应迅猛发展的商业经济,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随后,利益冲突交易不再被全盘否定,而交由股东会决定,但股东会的召集不但需要成本,也不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因此,英国新修订的2006公司法第175条将决定权授予董事会,这一规定虽具有种种缺陷,如受结构性偏见和群体同一性影响而投票支持利益冲突交易,但在其他措施无法替代的情况下,这一新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公平与效率平衡的体现。

  • 标签: 不冲突义务 严格主义 董事会授权 结构性偏见 替代措施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没有就利益保护的方法为法官提供具体的指引。对于权利的保护应当坚持形式主义标准,法院不得随意创设法律规定以外的权利类别。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主要是指行政法规,宪法和刑法规范不能对民法产生直接的效力,而只能通过民法的一般条款转介其价值观念。应将违反善良风俗导致侵权的类别予以区分,侵害人身利益的仍以过错为主观要件,侵犯财产利益的应以故意为要件。善良风俗首先应当根据宪法的价值观念予以判断,此外,法官应当根据自己的法感情,以最低的社会道德要求为标准,基于互惠原则予以认定。

  • 标签: 权利利益 保护 善良风俗
  • 简介:竞争政策是政府使用的、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运作条件的一系列方法和制度工具。在中国,竞争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统领经济政策的功能和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功能都被大大低估了。面对阻碍我国全面推行竞争政策的因素,我国亟待建立一个涵盖竞争法律制度、垄断行业竞争性改革、政府反竞争行为规制、国有企业限制竞争行为规制以及竞争推进和竞争文化建设等内容在内的竞争政策体系,并分层次、分阶段地确立竞争政策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我国竞争主管机关和竞争法学者尚需在提升竞争政策的地位、以竞争推进带动法律实施和垄断行业改革以及构建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等方面继续努力。

  • 标签: 竞争政策 竞争法 政府反竞争行为 竞争推进 竞争文化
  • 简介:目次一、电信和联通是否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否存在滥用行为(一)价格歧视(二)价格挤压问题三、被告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四、关于承诺的思考(一)被调查企业提出了"承诺"(二)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了中止调查的申请(三)关于中国《反垄断法》第45条"承诺"的思考五、结束语2011年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文简称国家发改委)针对

  • 标签: 电信 联通 宽带 反垄断